长宁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2010年2月由长宁区财政局正式发起设立,暂由长宁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引导基金的引导方式主要包括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所有引导方式实行的前提是创业投资机构及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长宁区纳税。